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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長犯「色戒」判囚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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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30 12: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因在七年內不斷非禮校內四名女教師,昨被裁定十項非禮、三項普通襲擊罪成,被判監十二周及罰款三千元,蘇隨即獲准以二萬元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在判刑中指,「殺校」、「縮班」近年遭廣泛報道,事主為保飯碗才啞忍,而教場如職場,可理解她們戴面具和蘇如常工作,而蘇身為校長欲貪一時之快,令人痛心疾首,辜負各界對他的期望。

    已於今年一月辭職的被告蘇有恆(五十三歲),被控十三項非禮罪,指他於二○○○年九月至去年六月期間,在校長室、校園內和他的車內十三次非禮四名女教師,分別以A、B、C和D小姐作代號。他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判十項非禮罪成,另三項涉及B、C小姐的非禮罪因不屬褻瀆,改判普通襲擊罪成。蘇透過大律師蘇國強指案中仍有疑點,將會上訴。

  官:事主為飯碗被逼啞忍

  對於被告對受害教師的質疑和自己的辯解,裁判官林嘉欣逐一反駁。首先,辯方指四名受害人誣告被告,避免因該校的全港性系統評估測試「通水」醜聞而受罰,裁判官認為,四名教師受高等教育,為人師表,不會無的放矢,也不會「打無把握的仗」,遭上司非禮並不光彩及尷尬,若她們要被告下台,可以訛稱被告向老師施壓於測試中「通水」。同時若她們真的誣告被告,也不會有十多名教師到警署報案。

  「有人的地方便有政治」

  此外林官表示,被告的行為較一般的非禮案輕微,未有觸及敏感部位,加上近年傳媒廣泛報道「殺校」、「縮班」,她們消極啞忍多年而不投訴,以保生計,屬可以理解。林官續指,雖然四人遭非禮,但仍若無其事和被告保持良好關係,是因「有人的地方便有政治」,學校是職場,教師除了教學表現外,亦需懂得基本職場政治手段。因此她們裝作親和,甚至戴面具上班,也不感意外。

  對於被告辯稱因教師誣蔑和上司壓力,自行辭職,裁判官並不接納,並反指,他未有詢問非禮指控的詳細便辭職,和他的雷厲作風不符,認為是他不想事件被公開;「士可殺不可辱」,若非禮事件屬捏告,被告應相信道理在他一方,法律會還他公道,他更不應辭職,也不會為半年薪金而在翌日反口,拒絕辭職。

  蘇准二萬元保釋候上訴

  林官在判刑中指,案件屬男上司向女下屬討便宜,被告身為校長,應以身作則,為教育界和年輕人作榜樣。然而他竟貪一時之快,多年來不斷侵犯女教師,令人痛心疾首,辜負師生、家人、好友對他的期望,亦摧毀自己建立的事業。

  林官稱讚被告是一名出色的校長,令一間寂寂無名的新校,成為區內一級小學,但同時需考慮罪行嚴重性和對受害教師的影響,遂判處十二星期監禁和三千元的罰款。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四七六○──二○○七

[ 本帖最後由 精蟲 於 2007-11-30 12: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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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30 15:01 | 只看該作者
点解唔學佢


比錢呢解决性需要


真係一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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